上海市豆制品行业协会入会条件 (七届五次会长会议通过) 一、凡具有合法生产、经营证照的本市从事豆制品(含筋粉制品、工业化豆芽)生产、销售、科研以及与豆制品相关的原辅料、添加剂、设备、包装和科研的企事业单位,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为团体会员。 二、承认本协会章程,自愿履行会员义务。 三、遵守行规公约,文明生产、合法经营、诚信律己、公平竞争。 四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,生产经营环境、设施要符合环保要求,具有环评审批报告。 五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组织生产和经营,保证产品质量安全,保护消费者利益。 六、豆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。 七、有关外省市企业可参照上述条件申请入会。 上海市豆制品行业协会 2018.10.22 |